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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2-29 06:06:31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关于深入开展“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濮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挥部

2015年12月15日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河南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主题实践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为主题,以整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十乱”以及店外和占道经营为突破口,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学校、医院、车站、市场、广场等人流集中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形成“讲文明、守秩序、爱濮阳”的良好风尚。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群众、利民惠民的原则。坚持利民惠民的工作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日常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渗透到城市的每个环节,着眼于工作细节,多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二)严防死守、严管重罚的原则。以城区街道办事处(乡政府)为单位,在辖区内划分城市管理单元格,定格、定人、定责,实行市级主管部门监督、区级主管部门负责、乡办主管人员盯守、单元格内单位“门前三包”的“四位一体”监管体制,严防死守,确保无缝隙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损害城市市容环境的各种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维持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纲,采取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疏导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以“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为宗旨,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增强监管意识,形成“全民动员、主动参与、社会联动”的城市管理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乱停乱放。城区范围内重点区域在规定时段内禁止大型货车、农用车行驶;规范电(机)动三轮车运营,取缔电(机)动三轮车违法载客行为;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停车场或划定停车标志区内,车头朝向一致;非机动车一律车头朝向街道,在划定停车线内紧密停放;严禁占用道路晾晒、堆放农作物和其他物料。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及职责: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负责大型货车、农用车和电(机)动三轮车禁行路段管理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完善主次干道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做到明显、合理,方便市民通行,对主次干道、慢车道及学校、医院、商场、车站、市场等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加大管理力度,做到无乱停乱放现象。

市交通局负责出租车营运管理,加强出租车司机安全文明出行教育,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载客、营运和不文明行驶行为。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主次干道路沿石以上停车位、停车场的规划设计、画线,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做到整齐一条线、无压占盲道现象。

华龙区、开发区所辖城区街道办事处和中原油田社区管理中心负责辖区背街小巷“门前三包”工作,对沿街单位、门店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引导、治理和监督管理。清理背街小巷占道晾晒衣物、被褥、拖把和堆放农作物等其他物料,保持街道整洁有序。

(二)加强城市环卫管理,严禁乱扔乱倒。严禁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现象,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对不听从劝阻者按照管理办法加大处罚力度;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袋装化,在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收集场所;严禁随意倾倒、堆积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得沿途丢弃、遗撒;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及职责: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对城区乱扔乱倒垃圾的查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格惩处乱扔乱倒现象,并及时向新闻部门提供乱扔乱倒的单位、门店和个人,通过新闻、网络等媒体进行曝光。加强对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做到整洁、美观、足数配备,无损坏现象。加强对环卫人员的管理,保持主干道、慢车道、人行道整洁干净。

华龙区、开发区和中原油田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环卫人员培训管理,增强责任心,实行科学管理,确保背街小巷、生活小区,无乱扔乱倒现象。要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监督管理、追责机制,对乱扔乱倒现象严重的辖区小区物业、单位、门店以及办事处、社区主管责任人进行通报、曝光和依法处罚。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每月对华龙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油田、各街道办进行检查排名。

(三)加强城市空间管理,严禁乱搭乱建。城区门店实行一店一牌,统一标准,美观大方,拆除多余牌匾。施工工地用临时标准化围墙围挡,按要求设置标准、规范的公益广告。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私拉乱建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单位、团体、个人确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产品展销、宣传教育等活动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应事前向区级城市管理机关申报,按照批准的地点、时限和要求设置,期满当天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处罚和强制拆除。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及职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和管理;拆除违章建筑;排查、拆除乱建门头牌匾。

华龙区、开发区、中原油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临时性户外广告(彩虹门、条幅、展板、气球等)、门头牌匾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广告条幅、多余门头牌匾,拆除辖区内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辖区临街围墙进行设计刷新,规划设置规范、美观的公益广告。

市住建局负责城区施工工地围挡的管理,规划设置规范、美观的公益广告。

(四)加强城市“牛皮癣”治理,严禁乱贴乱画。设置公共信息张贴栏,方便市民发布工作、生活的必要信息;及时清理和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的个人、商户和单位,责令清理并处没收工具和经济处罚,对涉及淫秽、色情、造假、枪支爆炸物品买卖和宣传邪教等内容的,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治安或刑事处罚;对新出现的张贴、喷涂小广告,每天9时前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及职责:市公安局负责侦破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案件,依法实施治安拘留等处罚。

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公安部门的意见对小广告留下的号码进行技术处理,割断信息联系。

华龙区、开发区所辖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中原油田管理部门对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生活小区的乱贴乱画现象及时进行清理,并将乱贴乱画信息报公安部门、电信部门,依法进行惩处。

市城市管理局、市公交公司、濮阳供电公司、市邮政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负责清理所属设施上的小广告。

(五)加强城市容貌管理,严禁乱扯乱挂。严禁在城区干道两侧、景观区域等公共场所和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外、外走廊、屋顶或其他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严禁在城市建筑物、公用设施和树木上乱拉绳索挂晒毛巾、衣物等。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及职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管并及时通报有乱拉乱扯的单位、街道、社区和街道门店,依法督导进行拆除。

华龙区、开发区、中原油田各城管部门和社区对所辖区域进行排查,及时清理有碍观瞻的乱拉乱扯现象。

(六)加强城市经营秩序,严禁店外和占道经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杜绝城区内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依门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店外洗车和马路市场等违法行为。依法批准的占道活动,必须按照时间、地点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及职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综合协调各城管队伍,清理所有店外和占道经营行为,及时通报治理效果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华龙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部门及城区街道办事处和中原油田有关部门加强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确保辖区无店外和占道经营现象。对审批的早市、夜市要按照经营时间要求和环境卫生要求,加强管理,做到不超时、摊走地净。

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监管,杜绝无证无照经营现象。

(七)加强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教育管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大力宣传时代楷模、最美人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加强善行义举榜建设,传扬美德善行。利用各级道德讲堂、市民文明学校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强争做文明市民的自觉性。深入推进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活动,不断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道、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扎实推进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建设一批富有濮阳文化特色的公益广告。建立义务管理员队伍,协助管理,加大宣传和督查,强化市民的文明意识,规范市民的行为习惯。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及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时代楷模、最美人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深入推进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活动;建设一批富有濮阳文化特色的公益广告。

市文明办负责利用各级道德讲堂、市民文明学校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道、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外侨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深入推进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活动。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立义务管理员队伍,协助管理,加大宣传和督查,强化市民的文明意识,规范市民的行为习惯。

四、推进机制

(一)建立周例会、月点评、季观摩机制。周例会。每周五上午,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上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研究各单位提出的需要上会协调的困难和问题。月点评。每月初召开,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领导点评;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点评内容由媒体公开报道。季度观摩。每季度第一周进行,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城区“十乱”治理情况进行观摩,观摩结束后,召开观摩点评会,各责任单位进行工作汇报,参加观摩活动的市领导进行点评。依据观摩情况进行排名,在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宣传先进,督促落后,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

(二)建立文明行为点评机制。坚持月点评机制,组织新闻媒体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宣传报道,及时发现工作生活中的先进典型,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市民对先进典型进行点评,让广大市民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展风采。通过满天星工程,运用公安交警信息平台、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和文明网信息平台、志愿者抓拍等有效措施,收集整理“十乱”等不文明行为信息,坚持每月对有不文明行为的干部、职工、市民和单位(社区、村)主要领导,利用新闻媒体给予公开点评。

(三)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问责机制。实行不文明行为曝光问责机制,对单位连续在濮阳日报、濮阳早报、濮阳网、濮阳文明网、濮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点评曝光3次仍整改不到位的职能管理部门,是文明单位的给予单位警告,单位不文明行为人和主要领导到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接受教育;连续6次的,是文明单位的中止其一年文明单位称号,单位主要领导在季观摩会上作深刻检讨并做表态发言,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四)建立志愿服务引导机制。市公安局组织志愿者干警每天早上7点40分至8点20分、上午11点40分至12点20分、下午5点40分至6点20分,在城市主要交通路口和学校门口进行文明交通引导;市直工委、华龙区文明委、开发区文明委、油田文明委组织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每周一、三、五的早上7点30分至8点20分在城市主要交通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引导;市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志愿者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进行文明交通引导;市直工委、市卫计委、市外侨旅游局等单位督促指导窗口单位建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组织窗口单位志愿者在服务大厅、医院、景区、宾馆、车站、商场等窗口单位门口执勤进行文明交通、文明服务引导;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市、区、油田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员,在城市主要道路进行巡访,纠正乱停乱放车辆、逆行、闯红灯、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市直工委、华龙区文明委、开发区文明委、油田文明委每周对在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单位门岗志愿服务站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志愿者执勤引导市民入厕、办事、为环卫工人和交通民警提供茶水、休息服务的单位每周通报点评曝光一次;市文明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每月对志愿服务组织责任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李俊